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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关村创业服务机构孵化高成长企业相关情况征集

发布时间:2018-10-19 21: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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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集2018年度中关村创业服务机构孵化高成长企业相关情况。

  一、申报对象

  申报机构应为纳入中关村创业服务支持体系的机构。

  二、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依据管理办法第七条,对于培育出瞪羚企业等高成长企业的创业服务机构给予支持。按照每孵化1家瞪羚企业、前沿企业、独角兽企业(在孵时间不少于3个月)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15万元的标准,对创业服务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于2018年6月已申报的高成长企业不再重复申报,对于在申报材料及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机构,中关村管委会将收回资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申报时间

       中关村管委会创业服务处负责组织申报工作,委托中关村创业生态发展促进会负责申报书收集工作,材料送交截止日期为10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zgcgw.beijing.gov.cn/zgc/zwgk/tzgg/16990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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