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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9年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8 17: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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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京知局〔2014〕178号) 和《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知局〔2017〕351号)的规定,现就2019年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注册或登记地在本市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市或具有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个人。资助涉及的专利具有多个专利权人的,仅资助第一专利权人。对存在非正常申请行为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局令第75号)要求不予资助。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3月20日—5月12日;
  纸件材料申报时间:2019年4月1日—5月31日。

  三、资助范围
  1.授权公告日在2017年8月1日—2018年4月30日之间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和代理服务费。
  2.授权公告日在2017年8月1日—2018年4月30日之间的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用。
  3.授权公告日在2017年8月1日—2018年4月30日之间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发明(标准)专利申请费用。
  4.授权公告日在2017年7月1日—2018年4月30日之间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申请费用。
  5.授权公告日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1月30日之间的小微企业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第三年度年费;授权公告日在2016年12月1日—2017年6月30日之间的小微企业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第二年度年费;授权公告日在2017年7月1日—2018年7月31日之间的小微企业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第一年度年费。
  6.申请日在2010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之间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第八年年费;申请日在2011年7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之间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第七年年费。
 
原文链接:http://zscqj.beijing.gov.cn/zwxx/tzgg/20190318/pc_1107466826343776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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