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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淀区企业专利商用化专项

发布时间:2018-05-18 2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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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重点领域专利商用化,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以及《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特制定发布2018年企业专利商用化专项。

  一、支持政策
  对实际货币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专利商用化项目,根据其专利质量、产生的效益等指标,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二、申报对象
  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且纳入海淀园统计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海淀区的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对海淀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2.企业知识产权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每年有相应的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
  3.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有优秀的管理团队、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4.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且在有效期内。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提交信用报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企业可以在海淀园管委会确定的信用服务合作机构中自愿选择一家机构,向其购买信用报告。

  (二)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的核心专利需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
  2.核心专利技术需转化成商品,实现产业化,并在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实际货币收入500万以上。

  四、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18年全年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知识产权处
 
原文链接:http://www.bjhd.gov.cn/ztzl2014/zxzt/Afour/sbzn/QYHXJZL/zlsyh/201805/t20180518_15106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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