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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淀区专利奖配套奖励专项

发布时间:2018-07-02 22: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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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鼓励发明创造、激励自主创新,推动海淀区专利质量提升,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特制定2018年海淀区专利奖配套奖励专项。

  一、支持政策
  鼓励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发明创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对获得国家、北京市专利奖的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其中对获得(第十八、十九届)中国专利奖金奖的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第四届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特等奖的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第四届北京市发明专利奖一等奖的单位,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须为获得近两年中国专利奖及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企业、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其中企业须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且纳入海淀园统计;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应为海淀驻区单位。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执业规范,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无违法违纪行为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未受到业务主管部门的惩处,政府资金使用效益良好,对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在行业中有较好声誉;
  2.申报单位应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较强的知识产权运用意识;应设有专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配备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5人以上。
  3.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提交信用报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18年7月6日-8月8日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知识产权处
 
原文链接:http://www.bjhd.gov.cn/ztzl2014/zxzt/Afour/sbzn/ZGCKXC/ZGCKXC/201807/t20180702_15197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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